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海沧法院首启隐蔽作证室

2020-01-19 09:49: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两名证人顺利完成当庭作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请法警将证人一带到隐蔽作证室!”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一间特殊房间内传来了经过变声处理的证人的声音……日前,海沧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首次启用具有特殊功能的隐蔽作证室,两名证人顺利完成当庭作证。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起,被告人范某莉在其经营的世纪金樽养生会所内招募并组织卖淫人员提供卖淫服务,收取不等费用。被告人范某莉雇佣被告人肖某强担任现场经理,负责管理技师、接待客人等现场管理工作,雇佣被告人王某琼担任收银员,负责排班、收银、记账等工作。2018年9月至11月间,世纪金樽养生会所共组织十余名卖淫人员卖淫百余次。公诉机关认为,范某莉、肖某强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王某琼的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请法院判处。

海沧法院受理后,辩护人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海沧法院于2019年8月9日召开刑事庭前会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该两项申请的意见。经确认,两名证人出庭作证。因证人向法院表示不想在作证过程中暴露身份,法院于今年1月10日开庭时,利用科技法庭的有利条件,启用隐蔽作证室,让本案的两名证人消除疑虑,得以顺利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是查明案件事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但在现实中,证人不敢出庭、不愿出庭、不想出庭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更好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海沧法院积极探索证人出庭作证保护措施,在第三法庭建立了“隐蔽作证室”,利用一扇特制的玻璃,将证人与法庭人员在空间上予以完全隔离,证人可以透过玻璃看到法庭全貌,但法庭上的人员却无法看到证人。庭审过程中,由法院工作人员带领证人通过证人专用通道来到隐蔽作证室,在作证时通过音频处理软件对证人的声音进行特殊处理,让证人在不暴露外貌和真实声音的情况下和庭上人员进行隔空对话,为证人的出庭作证提供了安全保障,激励证人出庭。

证人出庭作证系该院推进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该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建立出庭补助制度,不断提升隐蔽作证的硬件水平,让证人出庭作证的司法实践不断深入。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蒋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