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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亲属湖北居旅史 两名男子被警方教育训诫

2020-02-11 22:16:31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海峡法治在线2月11日讯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最长可达14天,且潜伏期也可能具有传染性,甚至出现了一些无症状的感染者,这种情况下,疫区接触史不仅是个人信息,更是疫情防控的必要信息。在2月5日,宁化县公安局泉上派出所处置一起故意隐瞒家属湖北往来情况、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事件,对两名当事人李某、吴某予以教育训诫。

2月1日上午,泉上派出所教导员黄彬在入户核查掌握重点疫区返乡人员情况工作中,接到镇村干部反应称罗李村村民李某家中疑似有近期从湖北回来的亲属,但多次上门询问其均称没有,请求派出所协助调查。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黄彬对李某家庭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现李某妹夫吴某是湖北人,往年都会返乡过节,黄彬随即带领所民警、辅警会同镇村干部和卫生院医生前往李某家中,在医生对李某等家庭成员测体温无异常后,黄彬上前询问李某,但李某依然坚称妹夫没有回来。善于察言观色的黄彬从李某焦虑的神态中看出他们明显在刻意隐瞒事情的真实情况,为打消李某顾虑,黄彬表示现在大家抗击的是疫情不是人,劝导其不要有思想顾虑,并详细分析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耐心讲解法律政策和有关防疫规定,希望其不要以身试法。

经过教育疏导,李某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承认了妹夫吴某带着孩子在2020年1月21日从湖北返乡过节,因为担心被村里人歧视笑话,所以一直隐瞒至今。李某承认后,躲藏在楼上的吴某才下楼露了面。所幸的是经过医护人员检测,李某一家均暂无症状反应,对此,泉上派出所对李某和吴某的行为予以教育训诫,并告知若因隐瞒不报、谎报行为出现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李某、吴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和政府的管理规定,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做了书面悔过。

(福建法治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翁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