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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口罩诈骗案

2020-02-11 23:05:06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海峡法治在线2月11日讯 2月10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一起利用“疫情”实施口罩诈骗案件。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从2月3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拼团大量购买口罩的虚假信息,并通过发送虚假单号及物品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短短4日内先后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所得款项均用于打赏抖音视频直播平台女主播等个人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通报延平区检察院,延平区检察院根据《福建省检察机关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第一时间指派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提前介入。考虑到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延平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电子阅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就侦查方向、取证标准等问题,从多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审查逮捕夯实基础。

(福建法治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李德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