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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念好疫情源头治理“三字诀”

2020-03-11 11:38: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我们念好疫情源头治理‘三字诀’,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日前,福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面对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福安市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积极履职,依法从严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提前介入

突出一个“快”字

疫情防控期间,福安市检察院迅速制定《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的同时,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福安市检察院注重与公安侦查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畅通交流渠道,以便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作出反应。2020年2月,福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福安市某五金店内出售猎捕工具。该院及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合福安市公安局、林业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共查获200余件猎捕工具,有效避免了该批猎捕工具流入市场。

针对特殊时期的信访接待工作,福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有关事项的公告》,引导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确保受理群众信访的渠道始终畅通,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

凝聚合力

把握一个“联”字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福安市检察院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

福安市检察院以身作则,立足“全市一盘棋”,主动加强与公安、林业、法院、市场监管、乡镇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履行法律职责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使用现代办公技术,如视频会议、电话连线等,以书面审查为主,进一步发挥智慧检务系统和跨部门联动办案的良好作用。?

2月初,福安市检察院针对群众举报的关于高价售卖口罩、哄抬部分药品物价等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控疫情食品药品专项检查行动,到福安市重点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对相关商品经营单位的进货、销售、库存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经营单位要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此次检查发现福安市农贸市场供应充足,药店各类基本药品较为齐全,均能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