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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调解”促和谐

2020-03-17 10:39: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安市法院成功调解系列涉企业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已查阅并签字确认”3月13日,在“福建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上,随着最后一户购房者与南安某房地产公司均签字确认,14起涉企纠纷案件在南安市法院法官的调解下终尘埃落定。

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原告陈某等14户购房者先后与被告南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被告开发的商品房、店面、车位。今年1月,因一直未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原告陈某等14户购房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并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支付利息损失共计692.3234万元。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民一庭法官通过“零接触”的方式,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倡导和鼓励当事人主动协商、互谅互让地解决争议。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当时即有一原告同意调解。经调解,原告苏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2月17日自愿达成协议,并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案件起诉,但仍有另外13户购房者则坚持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立案审查后,考虑到案件的审理对辖区的稳定有较大影响,宜调不宜判。开庭前,法官亦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努力寻找双方纠纷矛盾的利益平衡点,力争找到调解的突破口。

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反复沟通,法官归纳出双方争议焦点。原告向法官表达买房本来就非小事,希望能尽快拿回购房款。被告向法官述说受疫情影响,公司暂时无法复工,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希望延长期限支付涉案房产款项。期间双方就还款期限、利息损失金额一直争议不下,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考虑到的确存在企业复工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法官再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原、被告,分析案件调解和判决的利弊关系。同时,让被告清楚认识到判决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促使其拿出最大的履行诚意来;另一方面,法官亦积极与原告联络,向原告详细分析被告目前的经营状况,提出一个被告可接受的付款期限方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基本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方便当事人尽快完成调解流程,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动微法院”参与诉讼服务,完成签字确认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月24日,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波线上调解。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法官连线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双方对诉讼涉及的付款金额、付款期限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确认,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依法予以解除,原告同意被告在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涉案房款及利息,法官将调解协议通过平台推送给双方,待双方签名同意后该调解协议即告生效。4起案件的处理仅用时40分钟,高效率、零接触的线上调解方式赢得了双方一致点赞。

连日来,民一庭加大网上庭审力度,一场接一场的“指尖上的调解”有序进行。截至3月13日,14起涉企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