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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20-03-17 15:2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称霸一方 难逃法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莆田男子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3人出资非法经营高利息放贷生意,纠集陈某智、林某锦、陈某拱为固定讨债人员,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有组织地在莆田市荔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5日,莆田荔城法院一审对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陈某智、林某锦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宣判。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高息放贷 暴力讨债

2014年5月31日,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共同出资向被害人郭某荣放贷人民币32万元,约定月利息4分,并预先扣除利息1.28万元。之后,郭某荣在支付86500元利息后,无力偿还欠款。

2015年11月下旬,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纠集陈某智、林某锦等人先后多次到郭某荣家中采取泼油漆等方式讨债,并强迫郭某荣就拖欠的利息另行写下15万元的借条。

2016年7月,林某海、郑某海强占郭某荣用作抵押的店面,自行对外招租并收取店面租金长达两年左右,共计收取租金7.2万元。

此外,2012年至2013年期间,陈某民受邻居陈某雄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向林某海、郑某海分别借款2万元(约定月利息1毛)和3万元(约定月利息5分)。实际借款人陈某雄因无法支付高额利息而“跑路”。林某海、郑某海遂纠集多人到陈某民家中,采取砸铁门、砸玻璃、言语辱骂等方式进行讨债。讨债未果后,郑某海又言语相激将陈某民约出,持木棍等工具对其进行殴打,继而双方发生互殴,造成陈某民及其亲属不同程度受伤。

作恶多端 非法牟利

2014年3月,林某海、郑某海、陈某岭以林某海名义向被害人刘某峰放贷2万元,约定月利息1毛5分。刘某峰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遭到林某海言语威胁而“跑路”。同年12月,林某海、郑某海、陈某岭在一家服装店与刘某峰偶遇,3人将刘某峰强行拖拽至车内带到荔城区北高镇一茶叶店门口空地上,对其拳打脚踢,逼迫刘某峰写下一张4万元金额的借条并对其进行非法拘禁。

2014年12月,林某海向陈某仙、朱某模高利放贷。2016年8月,林某海带领3名男子到陈某仙上班地点,胁迫其签下一张4万元金额的借条。2017年7月,林某海纠集3名男子,再次到陈某仙上班地点,将其带离至荔城区笏石镇一店面内,在没收陈某仙手机后,4人轮流对其进行殴打长达半小时。至此,陈某仙已被控制人身自由数小时。

2013年至2014年期间,郑某海通过上家“金财”(另案处理)取得某时时彩赌博网站的账号和密码,将赌博网站的网址、账号和密码提供给赌徒,根据赌徒下注金额帮忙充值后供赌徒进行赌博,并直接与赌徒结算输赢,从中抽取“水费”。经查,赌徒陈某云等人共投注赌资97万余元。

2014年下半年,郑某海伙同数名男子将陈某云控制长达3小时,逼迫陈某云就其所欠下的78万元赌债写下借条。因陈某云无力支付赌债,郑某海纠集数人到陈某云家中,对陈某云及其家属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进行讨债。

2014年10月29日凌晨,林某海因与同案人杨某标(另案处理)在一茶叶店内发生口角,杨某标遂打电话纠集十几名陌生男子扬言要教训林某海。林某海随即到一奶茶店内也纠集十几名陌生男子,携带长刀欲殴打杨某标。之后,双方人员在荔城区北高镇一马路上相遇后发生互殴。林某海持长刀将杨某标砍伤后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