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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2020-03-20 12:39: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0日讯 “感谢法官,我已经收到被告的钱了!”“账户解冻了,我心里这块大石头也落下了。原告减免的8万元缓解了现在复工复产的压力……”日前,罗源县人民法院启动案件审理绿色通道,高效调解了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促使有多次合作经历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8年9月28日,原告福建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揽了被告福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温室大棚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温室大棚施工,但被告公司至今仍未结清731887元项目欠款。催讨无果,原告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将被告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所欠的项目款项。

立案后,被告公司提出原告公司修建的大棚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棚内植物生长受到严重影响,其亦因此遭受巨大损失,遂向法院提起反诉。被告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大棚质量进行鉴定,并要求原告公司为此赔偿补救费用227782.18元。

“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已经使部分中小企业处境艰难,而大棚质量鉴定时间长、费用高,如果双方都耗在诉讼程序上,对企业来说是雪上加霜。”承办法官认为,若不能尽快结案,原被告双方会产生更大的损失。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利用鉴定的契机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鉴定现场,当双方当事人谈起大棚搭建合作经历时,承办法官以双方曾友好合作的情节为切入点耐心调解。经过法官的调解,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账户,目前公司资金流动困难,若原告愿意减免部分钱款,公司则会尽快将钱还清。

最终,原告公司同意减免被告公司8万元欠款,并解除对被告公司经营性账户的冻结,被告公司也答应将在一周内偿还原告剩余的651887元款项。承办法官还考虑到双方既已顺利调解,后续无需开展鉴定,便与鉴定公司沟通洽谈,将1万多元的鉴定费减至4000元,进一步减轻被告公司的负担。

近期,罗源法院通过发布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指引、开设“立审执”绿色通道等举措,力求最大限度为企业摆脱经营困境。为推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罗源法院充分发挥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的司法职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曾芳 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