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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考场”上 司法不缺席

2020-03-20 12:5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干警的“疫”线坚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0日讯 一场疫情牵动所有人的心,抗击疫情是考卷,人人都是答卷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办案不停、服务不止、助力不减”,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办案不停 线上解纷促和谐

“这里是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今天的案件我们将进行微信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否听到?”

“可以听到!”

“我也可以!”

湖北人小刘在泉州市洛江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购房款支付出现问题,开发商将小刘告上法庭。经办法官孙玫芳考虑到小刘目前无法配合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且疫情防控期间身在湖北、难以回洛江解决相关事宜,于是把调解场所“搬到”微信群,并为开发商分析小刘的情况,希望开发商能够在特殊时期给予湖北人民支持。在孙法官的努力下,开发商同意小刘提出的解决方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

这是洛江法院近期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洛江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邮寄、电话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宜,多措并举畅通群众诉讼通道,实行“网上办、线下寄、电话询”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讼关切与司法诉求。

今年2月以来,洛江法院累计网上立案95件,远程开庭、调解42件,实现“司法服务不间断,线上办案零距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不止 司法保障助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少数不法之徒妄图趁火打劫,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洛江法院认真贯彻防疫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让“趁火打劫者”依法接受审判。

2月8日,被告人洪某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5000元,用于购物及打赏网络主播。洛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于1月6日才刑满释放,系累犯,又有多次前科,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法院遂判处被告人洪某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服务营商法治环境是近年来洛江法院的一大工作亮点。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洛江法院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出台12条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