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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法院电话调解一起劳务工资纠纷案

2020-03-25 11:37: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5日讯 近日,惠安县法院通过电话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工资纠纷案。

2014年,张某水受雇于黄某杰从事水泥路面铺设工作,双方于2015年7月进行结算,黄某杰结欠张某水劳务工资款67578元。后张某水继续为黄某杰提供劳务,黄某杰于2016年1月重新出具结欠凭证1份交原告收执,确认共结欠张某水劳务工资款74613.10元。此后,被告陆续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款,但至今尚结欠原告劳务工资款25613.10元未能支付。无奈之下,张某水诉至惠安法院。

考虑到张某水今年已69岁,且案件标的是劳务合同关系,结欠的25613.10元劳务工资款系其辛辛苦苦从事水泥路面铺设工作的血汗钱,承办法官赵清花从张某水年事已高可能面临的风险,到被告黄某杰刚届而立之年如果因为该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多次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

最终,黄某杰于3月13日到张某水家中,将该劳务工资款25613.10元支付给张某水,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水于同日申请撤回起诉,矛盾得以最终解决。

(周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