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春县法院“云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0-03-26 11:58: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6日讯 “被告对法官提交的笔录已查阅并签字确认。”近日,随着“福建移动微法院”跳出提示信息,一件法官、原被告分别在永春、闽清、成都三地,远隔2000多公里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永春县法院桃城法庭林剑梅法官的“云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户籍所在地为永春,但常年在闽清工作)。

原被告之前是战友关系,退伍前两人协商合伙在成都市买房,后因各种原因双方解除合伙购房协议,并商定已购房产归被告所有,原告前期所支付的25.6万元购房款转为借款,两人还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今年1月,因为被告迟迟没有履行还款约定,一再催促无果后,原告便通过“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功能将被告诉至永春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距离永春都较远,而且疫情也尚未完全结束,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掌上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经过两天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天便支付了第一笔借款本息共计10万元。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