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3月25日,泰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深入大龙乡开展“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法官利用乡镇群众赶圩时间,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册、案例宣讲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涉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
(廖长春 肖清霞 摄)
2018年第16号:第
2018年第10号:第
2017年第29号:南
2017年第25号:201
2020年第20号:3月24日福建举行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2020年第9号: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立即复产
2019年第31号: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精神 奋进新时
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真情关爱暖人心
消防安全宣传上街头
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 盗窃摩托又进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