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推动货车安全治理检察建议落地
2020-03-31 10:47: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近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紫燕等一行5人,来到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展货车安全治理检察建议的回访工作。 其间,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戴元军通过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向回访检察官们展示各主干道的交通情况,监控显示路上来往的大货车有序通行。工作人员介绍交警大队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石狮市交警大队通过采取专门成立渣土办、给道路加装隔离带等一系列举措,严控超载超速行车;严格处罚货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杜绝代处罚现象,提高货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积极建议货运企业大货车加装后视凸镜,推动解决货车视线盲区问题。 随后,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回访检察官介绍近半年的治理进展情况。检察官们了解到,该公司围绕检察建议内容,该公司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教育,加强对进出港区货车的管理,建立货运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有力措施,货车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石狮市检察院向石狮市公安局、石狮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出推进货车安全治理的检察建议半年以来,石狮市内石狮市内货车交通违法致伤比整治前下降了33.33%,货车交通违法致死比整治前下降了50%,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钱伟明 陈银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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