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酒驾 A2驾照吊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4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有的人却认为喝一点啤酒不碍事,可以驾车上路......近日,厦门高速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司机梁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在实习期内单独驾驶牵引挂车上高速,被依法处以罚款5150元、行政拘留15日,同时吊销A2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3月29日21时24分许,一辆苏A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入口。过磅检测时,民警闻到车内有酒气,便对司机梁某进行了酒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随后,民警发现,梁某的A2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虽然副驾上梁某的哥哥也是牵引车司机,但是他的驾龄未满3年,并不符合实习期内陪同驾驶的规定,因此梁某这次开车,仍属于在实习期内单独开车上高速。 哥哥也可以开车,那为何让弟弟酒后开车呢?原来,梁某和哥哥同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当日19时许,梁某在家喝了点啤酒后,才得知哥哥临时接到通知要送货去江苏。出发前,刚拿到驾驶证不久的梁某心血来潮,想陪同哥哥一起去送货,正好趁这个机会练练车技。且过了两个多小时了,梁某觉得自己的酒气也应该过了,便自告奋勇开车上路了。没料到,车子刚进入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入口,就被民警拦了下来,辛辛苦苦花了两万多元培训的驾驶证被吊销了,饭碗也丢了,梁某懊悔不已。 在此,厦门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酒驾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极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对于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公安交管部门将坚决从重处罚。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张钊 官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