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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云”调解

2020-04-04 21:27: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4日讯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日前,浦城县人民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5日,原告福建某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价款为45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浦城县仙阳镇的20MW大棚项目调度数据网OMS施工工程。之后,原告按约定如期完成标的工程且经被告确认,同时,该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但被告却一直未支付任何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原、被告代理人均在外地,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展调解,引导双方“隔空”对话,在线释明法律关系。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工程款及违约金等款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针对诸多在外地的当事人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活动,浦城法院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徐帆丽 谢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