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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又一毁林者认购“碳汇”赎罪

2020-04-10 11:15: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0日讯  继全国首例认购“碳汇”获从宽处理的滥伐林木案之后,近日,被告人黄某春因自愿认购“碳汇”获减轻处罚,顺昌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200元。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月份,被告人黄某春为了经济利益,在明知他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受雇帮助砍伐山场。经鉴定,被采伐杉木立木蓄积量达117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获悉了上述全国首例认购“碳汇”获从宽处理的滥伐林木案件信息后,于2020年4月1日,自愿到县“森林生态银行”认购了“一元碳汇”项目中2万元的碳汇量,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春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明知砍伐的是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木,仍协助他人采伐,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系从犯,且具有自首、退赃及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等情节,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据了解,在涉生态案件审理过程中,顺昌法院成功对接县“森林生态银行”公益项目,发动法院干警及其亲朋好友转发“一元碳汇”APP链接并认购“碳汇”。截止目前,“一元碳汇”累计购买353人443次,认购碳汇量达626吨。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凯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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