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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隔空”执结多起涉湖北执行案件

2020-04-10 16:11: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网格陪执”持续发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0日讯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针对涉及湖北地区当事人的执行案件,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理念,运用此前在福建省内率先启用的“网格陪执”APP,助力执行案件高效执结,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17岁的湖北籍申请执行人徐某强,此前随家人一起在长乐务工时遭遇交通事故致二级伤残瘫痪卧床,去年底出院后便回到湖北老家继续护理治疗。因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直未支付事故赔偿款,徐某强及法定代理人遂委托原诉讼阶段代理律师申请执行立案。但受疫情防控影响,徐某强及法定代理人难以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

针对该特殊情况,长乐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在线核实代理情况,后该案顺利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经与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得知被执行人林某甲(化名)尚未成年,且无经济来源。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父亲林某(化名)沟通,告知申请执行人的特殊状况,希望林某能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林某未主动履行。

执行干警通过“网格陪执”APP寻求林某所在社区网格陪执员协助提供线索。随后,据社区网格陪执员反馈线索,执行干警经过走访核实,得知被执行人所在社区不久前有发放征地土地补偿款,执行干警判断被执行人有可能隐藏这笔款项。经过与被执行人沟通并释法说理,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林某最终同意偿还款项。在林某将全部执行款项33万余元转入法院账户后,因徐某强系未成年人且远在湖北,执行法官即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徐某强法定代理人身份及银行开户信息,并对执行款项予以在线发放。

在另一执行案中,申请执行人卢某某系湖北人,2019年在长乐与人合伙做生意,后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经调解确认被执行人马某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卢某某20000元赔偿款。因马某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卢某某在向长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即回到老家过年,因疫情而滞留湖北。

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马某某电话沟通无果,于是寻求马某某所在社区网格陪执员协助提供线索,网格陪执员经过走访获得马某某经营场所的位置信息,并发送定位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即到马某某经营场所沟通,经现场执行,马某某同意将款项转至法院账户。执行干警在确认款项到账和申请执行人有关信息后,将款项通过“法银直联”予以在线发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以更强的执行力度、更快的执行速度、更暖的执行温度推动执行办案高效运行,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杜军 林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