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4日讯 近日,福鼎市检察院以“古祠古厝古文化·历史文化名村公益行”为主题,开展针对性检察监督活动,对福鼎市辖区内国家、省、市历史文化名村进行调查,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具体要求,就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未设置标志牌、部分历史建筑未设置保护标注、微型消防管理站增设等问题现场提出改进意见。
(李上奴 林怡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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