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全省首个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规范指导意见
细化行业准入条件 打造信息监管平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8日讯 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省首个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的管理规范,也是国内首个实现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协同化一体管理的汽车分时租赁经营行业规范性文件,创性地打造部门联合监管、信用化、标准化、信息化多管齐下、精准科学的行业管理模式标杆。 《意见》对厦门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的联合监管机制、行业准入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对企业加强行业信息化监管,建立行业信用考核机制,落实属地管理等9各方面提出了要求,着力加强承租人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促进新形势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省首个关于共享汽车的规范指导意见,《意见》还有许多独创的“干货”,创新了联合监管机制、建立了行业信用考核机制、细化了行业准入条件、打造了信息化监管平台。 《意见》明确了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由市交通、宣传、政法、网信、发改、公安、市监、信访、税务、人行、通管等多部门组成的交通运输新业态部门联席会议进行监管,市交通运输局是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并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市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企业进行信用考核评级,建立与信用考核挂钩的车辆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考核不合格的,注销企业许可(备案)资质。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王玉琳 李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