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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

2020-04-28 15:3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8日讯  今年以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针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方面,群众普遍反映的同一案件中死亡的两名死者如果户口性质不同,农村居民获得的赔偿金会比城镇居民少三倍的问题,在辖区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

统一试点工作改变了以前对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彰显平等性,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对个人生命权、健康权平等尊重的氛围。同时,通过试行统一城乡赔偿标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赔偿标准差异,实现公平受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人身权利的平等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感和获得感。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也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根本要求,对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更加彰显法院的公正高效和权威性。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巩建忠 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