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0日讯 近日,龙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高山(中左)列席龙海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就被告人洪某漳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一案,在听取法院主办法官汇报合议庭对该案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后,陈高山客观全面地就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四个方面发表了意见,获法院审委会采纳。
(王欣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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