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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首份表格式判决书让人“眼前一亮”

2020-05-08 10:10: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8日讯  “以前总听说法院的文书,字太多,今天拿到的这份判决书,让人‘眼前一亮’。”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陆某某拿到判决书后,一目了然。

2019年12月15日19时许,陆某某饮酒后驾驶报废二轮摩托车,途经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高速路口时与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造成陆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周某某报警,经鉴定,陆某某血液酒精检验结果为143.1mg/100ml。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陆某某负次要责任。

今年4月23日,建阳法院刑庭启动刑事速裁程序,对被告人陆某某所犯的危险驾驶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日送达表格式判决书。开庭时间仅为11分钟,审理期限共5天,扣除期间2天的双休日时间,实际审理才3天。

庭审中,在充分调查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确保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

宣判后,公诉人对判决没有意见,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当场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刑事判决书。该形式的判决书是建阳法院首次发出的表格式判决书,是建阳法院在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重要举措。

“判决书一目了然,设有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项目,具有内容精简、说理清晰、重点突出的特点。”建阳法院刑事庭庭长黄佶告诉记者,承办法官仅需根据案情将相应内容精简后填写即可作出判决书,即时生成,缩短判决书制作时间,加快轻刑案件快速办理。

“通过开庭审理前由承办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就适用速裁程序的庭审方式及法律后果向被告人进行了释明,并向被告人送达了含有上述内容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保证了被告人的知悉权。”黄佶说。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沈丽苓 郑琪 黄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