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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设立闽江源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2020-05-08 11:53: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8日讯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在闽江源自然保护区设立“闽江源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闽江源野生动物放生点”。建宁法院副院长潘华东、建宁检察院副检察长应学军、建宁公安局副局长廖京东等人出席揭牌仪式。

此次设立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旨在运用司法手段加强对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多样性的保护。近年来,建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协同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设立将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实现从猎捕到流通环节,从发动群防源头监控,到司法恢复,再到普法警示教育,从而探索建立起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网络。建宁法院将持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完善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新模式。

(徐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