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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法院以物抵债灵活化解纠纷

2020-05-08 11:55: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8日讯  近日,沙县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标的高达1700余万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
 
2020年1月,沙县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余某精、余某忠、余某兰与被执行人三明市某农资有限公司、洪某、陈某、邓某、柯某、甘某、罗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三明市某农资有限公司、洪某等7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余某精等三人借款17520451.0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由于数额大,加上公司已经倒闭无法再盈利,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双方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依法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洪某名下位于江西省鄱阳县鄱阳镇商业大道的多处房地产,经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三次评估拍卖后,均无人出价流拍。
 
2020年2月,经沙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沟通,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的情况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最终以申请人以1600万的价格全部以物抵债偿还金融贷款及产生的利息的方式将房产拍下,有效执结了这起标的千万的硬案。
 
(罗兰 邓文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