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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建设中的平潭法院

2020-05-13 16:13: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潮涌岚岛 扬帆起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3日讯 2016年7月2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成为平潭司法事业的一座里程碑。自贸区建设中的平潭法院,正式迈入2.0时代,东风正劲,扬帆起航!带着法院人的初心与使命,平潭法院聚焦自贸试验区司法需求,锐意创新,爬坡过坎,奋力前行,改革与创新“双轮驱动”,探索试验出一批有着平潭烙印的创新举措,为平潭自贸试验区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保驾护航。

四载耕耘,喜得累累硕果。连续两次获“全省十佳法院”荣誉称号,并立集体一等功;49人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亮丽成绩的背后是平潭法院立足区位、锐意创新的生动实践。

2016年7月2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先行先试有章法 探索涉台涉自贸工作新举措

“今后我将发挥公道伯的身份优势,尽力解开涉台纠纷当事人的心结和法结,促进两岸同胞心灵相通。”4月22日,全省首个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台胞薛清德调解工作室”在平潭法院自贸法庭揭牌成立,这是平潭法院发挥区位特性,优化“以台胞服务台胞台企台商”司法服务模式,推动两岸融合的又一实践。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因台而特。深化两岸融合始终是平潭的初心和使命,是自贸区落子平潭的战略思考。平潭法院做足涉台司法“文章”,创新了多项台胞台商司法保护制度,已成为全省涉台审判的先行窗口,是落实“桥头堡”和“摆渡人”的生动实践。

2017年3月,平潭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构建涉台、涉自贸区多元解纷机制,聘请9名台湾法律专才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协助开展涉台案件的法律查明和咨询论证等工作,该机制被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全国首创”。同年6月,平潭法院创新涉台案件法律查明机制,制定《涉台、涉自贸区纠纷法律查明实施规则》,该机制被评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十二批创新举措。2018年5月,平潭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设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自贸区内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这项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这是全国法院系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首次被国务院列入集中复制推广范围。2019年12月,制定出台的台胞司法辅助人员引进与服务机制入选福建自贸区第15批创新举措,被评估为“全国首创”。

此外,平潭法院还出台了《关于在涉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的裁判指引》、成立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室……让台胞台企在平潭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