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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19年房屋被查封 法院调查后及时中止

2020-05-20 11:44: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家住武平的潘先生遇到一个烦心事,其购买并居住了十九年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日前,经过调查核实,武平法院作出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事情还得从十九年前说起,2001年1月22日,潘先生与钟某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钟某将自己位于武平县城的一处房产转让给潘先生,约定转让价格为80000元。协议签订当日,潘先生支付了74000元,余欠购房款6000元亦于之后陆续支付完毕。

然而,因种种原因导致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至今仍登记于钟某名下。后因钟某有被执行案件,武平法院查封了仍登记于钟某名下的该房屋。潘先生心急如焚,立即向武平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经法院审查,潘先生与钟某在房屋查封前已经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该房屋,应视为对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潘先生对未办理过户不存在过错。

(钟少龙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