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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难题

2020-05-20 11:52: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谢谢检察官,我们的问题解决了,钱已经发到工人手上了。”近日,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感谢电话。

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因拖欠尤溪县某钙粉厂货款而被尤溪县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在银行账户内的22余万元存款被冻结。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对债务进行庭外和解,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支付了诉讼标的款17.5万余元,尤溪县某钙粉厂向尤溪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尤溪县人民法院当日予以裁定准予撤诉,但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申请未及时作出裁定。

受疫情影响,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经营出现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导致车间工人观望不愿开工,部分工人聚集讨薪,多名外埠营销业务员集体辞职,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因法院还未裁定解除冻结,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无法动用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支付工人工资。企业经营者情急之下向尤溪县检察院求助。

尤溪县检察院接到诉求后,通过调卷、走访等形式了解到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确实急于用该笔款项发放工人工资,考虑到本案情况比较紧急,本着疫情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与法院沟通、协调,及时理顺法院内部庭室之间的关系,并口头建议法院立即给予解除财产保全。法院在收到口头建议后很快作出了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由执行局负责解除。

截至目前,三明某塑胶有限公司工人已经全部拿到了工资,工人情绪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开展。

(陈文邦 罗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