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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首例“无书记员”庭审用时15分钟

2020-05-22 10:30: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当事人当场拿到判决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2日讯 5月21日上午,漳浦县人民法院赤湖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漳浦某合作联社与被告林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整个庭审过程无书记员出庭记录、无纸质庭审笔录,庭审记录被科技法庭录音录像所替代,实现了庭审过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现,并于当日庭后立即下发判决书,开启速裁庭审新模式。

这是漳浦法院尝试“无书记员”庭审的首次实战练兵,也是漳州市首件“无书记员”庭审的案件。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庭前,主审法官庄江海经征询当事人同意,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人工记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整个庭审过程用时15分钟。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该庭自制的小程序一键生成判决书,法官只要稍作核对便可提请电子签章制作判决书,前后仅用30分钟。

“没想到这么快开庭、更没想到没有书记员也可以开庭,最没想到的是现场就能拿到判决书,法院现在办案效率真是太高了。”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惊叹道。

原来,在庭前该案书记员通过制作一案一表“要素式”表格,将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裁判依据和判决结果分项逐一列出,使判决依据和结果一目了然。主审法官根据要素表,在庭审中依据要素内容快速推进庭审。庭审结束后,通过该庭自制的小程序读取表格,便可通过要素表一键生成相应的文书,整个过程高效、便捷。

“我只要负责庭审现场的电子设备运转、核实出庭人员身份,相比以往,我可以将更多精力用在庭前和庭后工作。”书记员介绍,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全程仅用15天时间,实现了快审快结。

作为漳浦法院“无书记员”庭审方式的首次尝试,此次庭审模式因“到庭即开庭,结束即离场”,无须等待笔录签字,大大节省了当事人和法院双方的时间。当天上午,赤湖法庭通过“无书记员”庭审顺利结案3起,首份通过“要素式”庭审形成的判决书更是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吴成斌 韩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