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德化法院首次运用“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

2020-05-25 10:5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隔空”审案 公正高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德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被告人,请你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等情况......”近日,在德化法院第一法庭,法官郑荣平正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而法庭上的被告人席位却空无一人。此时的被告人蒋某身处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蒋某峰是重庆人,在德化某工地打工。2017年7月9日晚上,蒋某峰与老乡蒋某森、蒋某东一块喝酒聊天。至10日凌晨一点,三人准备回去休息,蒋某峰仗着酒量好,没有喝醉,便骑上摩托车,载着蒋某森、蒋某东二人回去。行驶至富东街路段,与对向罗某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当场死亡、蒋某森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蒋某东、蒋某峰受伤。

后经鉴定,案发时,蒋某峰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2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德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蒋某峰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东送到医院经过治疗已无大碍,但蒋某峰却因受伤严重,被高位截肢,成为了残疾人。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最终酿成了2人死亡、1人高位截肢的惨剧。蒋某峰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同时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德化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郑荣平考虑到被告人蒋某峰行动不便,在与公诉机关、被告人商量达成一致后,郑法官决定利用“云庭审”系统,将庭审“搬”到互联网上进行。

庭审前,书记员通过电话指导被告人蒋某峰进入互联网庭审系统与法庭视频连线,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过程中,宣读起诉书、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环节均顺利进行。

“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司法公正、高效,”郑荣平法官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减少出行,不仅降低了风险、提高了安全性,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整个庭审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让司法公正不打折。”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郑岐松 郑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