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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赚差价 人赃俱获终获刑

2020-05-25 14:46: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沈某喜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750元;没收作案工具二轮摩托车1辆。

据了解,被告人沈某喜因手头经济紧张,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东山县吸毒人员张某泗,遂萌生做毒品贩卖“中间商”以赚取差价牟利的想法。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沈某喜先后两次向他人购买海洛因合计25克,再到固定交易地点将其转卖给张某泗,从中赚取差价750元。2019年11月13日,沈某喜在第三次前往交易地点途中被东山县公安局当场抓获,并被现场查扣尚未卖出的海洛因20克、冰毒20克。

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喜明知海洛因、冰毒是毒品而予以非法贩卖给1人3次共6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大部分的毒品没有发生实际交易,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邱诗晴 林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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