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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涉疫物资起纠纷 调解员高效调解释前嫌

2020-05-27 15:2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需求日益增长,生产口罩成为众多企业、创业者想要牢牢抓住的商机,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如不细心谨慎也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近期,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涉口罩制作设备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案。

朋友间因买卖设备介绍费打官司

邱某与漳州某医疗用品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出资合作一次性口罩生产项目,由邱某负责口罩制作设备采购,漳州某医疗用品公司负责生产及销售。

随后,邱某找到朋友许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许某经营的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购买一台口罩制作设备。同时,双方约定,邱某为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介绍客户,在客户完成下单后,该公司支付邱某相应介绍费,但未签订书面居间合同。

调解员施培杰对纠纷双方产生争议的问题进行梳理

口罩制作设备交付后,经过组装、调试、试生产,邱某及漳州某医疗用品公司发现设备生产出的口罩不符合标准且成功率极低,于是向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提出了退货要求。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在返还货款后发现,双方在退货交接过程中不慎遗失一个重要部件,怀疑为邱某方的过错。

其间,邱某又居间促成泉州某医疗用品公司向被告购买一台口罩设备,按约定事成之后被告应支付邱某2万元介绍费。然而,由于前述退货问题引发的争议,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反悔并拒绝支付邱某原定介绍费。双方由此反目,闹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