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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0号:6月3日福建举行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2020-06-03 17:04: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发布人

郑 彧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

主持人

柯宜达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柯宜达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前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等有关情况,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请他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郑彧总工程师介绍有关情况。

郑彧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过去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创新作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优,生态福建底色更亮。生态文明建设的"福建经验",进一步打响;社会共治的格局,进一步构建;绿色发展的红利,进一步惠及百姓。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记者朋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发布会议程安排,下面,我首先发布2019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优,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96.5%,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6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61.5%,同比提高9.8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环境。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PM2.5浓度下降至24微克每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浓度低三分之一。68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2%。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3%,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宁德、莆田、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厦门、福州环境空气质量分别位列第4和第6位。

三、海洋环境。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海水质量总体良好。按点位比例评价,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比例85.1%。其中,国家考核点位优良水质比例80%,优于72%的考核目标。

四、声环境。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并略有改善。

五、辐射环境。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低于国家限值。

六、生态环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66.8%,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福建生态环境的"高颜值",既得益于"天生丽质",更离不开"后天呵护"。一年来,我们持续深化生态省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好新冠疫情期间精准监管、帮扶,并围绕六稳六保促进复工复产。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先行先试,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启动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规划环评,协同推进两大协同发展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化亲清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亲清服务精准在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依托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亲清服务平台,对企业实施更精准的监管与帮扶。助力精准脱贫,安排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8.58亿元,支持贫困地区环境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全省一半左右行政村建成"绿盈乡村"。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长空亮剑"大气污染强化监督帮扶行动,实施大气精准治理减排"十百千"工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减少污染天数60%以上。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从源头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六个100%"工程。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8项生态绩效指标提前完成国家考核要求。打好净土保卫战,农用地详查工作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面铺开。推进用地结构调整、种植结构调整,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修复与管控。打好海洋生态保卫战,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开展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三都澳超规划海上养殖整治,深入推进九龙江-厦门湾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大力推进闽江口入海溪流整治。

三、强化精准高效执法督察。强化涉疫废物环境监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靠前,勇于战"疫",累计出动2万多人次现场督导帮扶,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废水、垃圾安全规范处理处置。强化督察整改,严格督察督办,创新建立"一市一会商"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级党政领导挂钩督办问题。目前,第一轮督察7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53项,其余正在有序推进;第二轮督察群众信访4433件,已办结4117件。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4146件、处罚金额3.22亿元。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联动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在全国率先建成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

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建立派驻环境监察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订省部共建"数字生态"示范省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数字+生态"的深度融合发展。健全生态保护经济政策,建立覆盖全省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法治保障体系,颁布实施《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标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机制。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创新开展政治巡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为基层减负,制定12条具体减负措施,精简整合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行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被授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生态环境保护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我们将继续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不变的方向、不减的力度,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