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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金喜

2020-06-04 10:11: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等”外探索

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一个新词——公益诉讼“等”外探索。据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就是除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而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精神,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

“针对厦门城市化程度较高、高楼密集的区域特点,我们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空抛物、坠物‘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吴金喜检察长说。

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将调查核实本地区公安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城管行政部门、物业等在排查高楼坠物安全隐患、防范高空坠物安全中的责任与分工,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及时通过磋商、告知函、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厦门市检察院已主动与厦门市公安局对接,开展高空抛物、坠物接出警记录的摸排活动,就4000余条相关线索予以分类、分流调研,并就存在监督价值的线索进一步予以跟进。

“开展好这项专项活动,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是关键。”吴金喜检察长强调,接下去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相应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厦门市检察机关将加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重‘4+1’重点领域的全面监督,积极开展‘等’外公益诉讼探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提出精准专业的检察建议,以精准、优质的检察产品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吴金喜检察长最后说。

(本报记者 叶蔚蓉 本报特约记者 陈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