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20年6月5日公告

2020-06-05 08:35: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0年5月30日16时20分许,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在三都澳鸡公山附近海域查获一艘船名号为“霞北北壁0007”的改装油船(长约15米,宽约5.3米),查扣船载成品油15.6吨。涉案油船及船载成品油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法对其进行公告。请“霞北北壁0007”号船舶及成品油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船舶证件和该批成品油的合法、齐全手续到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对该船舶及成品油进行处理。

联系人:陈警官17350666680

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

2020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蒋氏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铜质圆形公章壹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惠安县蒋氏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蒋氏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8月28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52110005619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蒋氏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太明旅游有限公司2020年5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金良 联系电话:1560693214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瑞香榭花都2号楼707室

泉州太明旅游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金良 成员:林倩倩、孙润义

2020年6月5日

林贞:

本院对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侯晓光: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972号原告陈艳华与被告侯晓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谢水清:

本院受理原告余惠娟与被告谢水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张雪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张雪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黄志宏: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黄志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陈燕红: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陈燕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0)闽0602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内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沈铭:

本院受理原告李德彬与被告沈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下午15: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