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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发布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情况

2020-06-05 09:5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52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5日讯 6月4日,在第四十九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唱响司法‘山海经’ 守护福州‘高颜值’”为主题召开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播放了《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纪实片、《福州法院“海丝蓝屏”专题》宣传片,发布《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2019.1-2020.5)》《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宣传册》,全景展示了2019年以来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绿皮书显示,2019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52件,审结331件,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总体态势平稳,环境资源保护状况形势向好。

2019年以来,福州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需要,主动融入生态福州建设大局,找准生态司法与福州区域特色最紧密的结合点,深入开展“生态司法+古树名木保护”“生态司法+海洋环境保护”“生态司法+古厝文化保护”以及“生态司法+江河湿地保护”等“守护自然‘1+5’福州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据介绍,福州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犯罪和高发多发性犯罪,并突出打击重点,先后开展“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打击闽江流域采砂犯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行动,深挖、严打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矿霸”“沙霸”“渣霸”“村霸”,彻查、惩治疫情防控期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环境资源犯罪。在生态修复机制方面,福州法院逐步建立起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公益修复等“5+”修复模式,实现了从“事后惩治”到“事前预防”、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生态”、从“局部保护”到“全面覆盖”的“三个转变”。2019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发出“补植令”“抚育令”等令状39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913.3亩,责令涉水刑事被告人在闽江流域、大樟溪等“增殖放流”鱼类13万尾、贝类8000斤。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