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唱响生态司法保护“山海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5日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福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福州区域优势和地域特点,以“打击、整治、预防、保护”为着眼点,全力构建覆盖古树名木保护、“海丝蓝屏”创建、江河湿地治理、古厝文化守护等全域的生态司法保护框架,唱响生态司法保护“山海经”,为福州的绿水青山筑起一道长长的司法“防护林”。 深耕审判主业 “法院刚做出判决的时候,我总想着公司的损失,现在看看眼前大片的樱花树,反而体会到了做公益的快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40万元罚金及相应刑罚,并被责令进行生态修复的黄某站在闽江湿地公园的闽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司法示范园——闽江樱花园,眼前大片的樱花树开始开花,他不禁感慨道。 这是2020年5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一起异地公益修复案件,也是福州法院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的一个缩影。 福州市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在行动启动仪式
福州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活动 生态红线,不容挑战。近年来,福州法院依法严惩生态刑事犯罪、保障民众环境民事权益、依法审理生态行政案件,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沙霸、渣霸、村霸”,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砂、非法猎捕红珊瑚等案件,形成打击流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审理好涉环境资源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的民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审理涉及森林、海域、矿产、水流、滩涂、湿地等生态环境类行政案件,案由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关注度日益增长。 从严打击、联合保护、修复生态,一桩桩一件件生态环境案件的审判,彰显着福州法院惩治犯罪的决心。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52件,行政非诉38件。其中,审结各类生态刑事案件163件,判处被告人340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擦亮“福州蓝”,抹出“榕城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