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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的故事

2020-06-09 11:26: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落日余晖”发光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在连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左侧的尽头,有间“老法官调解工作室”,尽管极不显眼,却是许多案件当事人对连江法院的“最初印象”。房间内,特邀调解员郭玲华、何秀珍常年驻守在此,为当事人提供沟通调解、判后答疑、释法析理等各项诉讼服务。

自2018年7月运行以来,“老法官调解工作室”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81件,调撤率达41.5%,年均诉前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有效分流了近10%的民商事来诉案件。

两年前,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连江法院决定成立“老法官调解工作室”,旨在将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诉前。同时,聘请郭玲华、何秀珍担任特邀调解员,常驻“老法官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

彼时,郭玲华、何秀珍刚从工作了20多年的连江法院退休不久,家人都希望他们能含饴弄孙、安享晚年。但怀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在得到组织的征召后,他们二话不说就重返岗位,开始“调解员”生涯。

郭玲华退休前曾担任连江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经验丰富。对于矛盾纠纷,他总能在短时间的分析症结、厘清脉络,甚至对于劳务损害、交通赔偿等纠纷中的赔偿费用,他也能分条列项、精确计算。

在一起劳务争议纠纷中,福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蒋某在连江某项目部工作,工种为钢筋工。之后蒋某在工作时不慎造成左手中指受伤,经鉴定,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伤残级别为十级。

后双方因赔偿、补偿问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连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连劳仲裁决书后,福建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遂诉至连江法院。

该案交由“老法官调解工作室”调解后,郭玲华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分析双方矛盾纠纷症结,精确计算出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支付的赔偿金外福建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还应承担的补偿金部分,并制定调解方案,该案最终得以顺利化解。

与郭玲华拥有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审判实践不同,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多年何秀珍在家事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方面具有独到的技巧。多数已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的婚姻纠纷案件到了她手上都能归于平静,或撤诉、或调解,纠纷多能得以妥善化解。自担任特邀调解员以来,何秀珍直接调撤了各类案件600余件。

在曾某某(妻子)诉陈某某(丈夫)离婚案中,曾某某诉求儿子由自己抚养,且要求陈某某每月向其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案件交由何秀珍调解后,何秀珍多次组织曾某某、陈某某进行调解。

在何秀珍引导下,陈某某同意了曾某的离婚诉求,但对婚生子的抚养权坚持由自己抚养,双方为此依旧争执不下。之后,何秀珍又与曾某某进行交流,从双方经济条件、成长环境以及曾某某未来等方面进行了利弊分析,对于曾某某最为关心的探视权问题也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曾某某同意孩子由陈某某抚养,双方也在调解协议中规定了曾某某有权每月可探视孩子四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致力于将‘老法官调解工作室’打造成为系统性、联动性、一体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平台,实现为社会减少纠纷、为群众减轻诉累、为法官减缓增案的工作目标。”连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介绍,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诉非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继续发挥“诉为引领、诉为推动、诉为规范、诉为保障”的功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家煊 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