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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才:法庭“追梦人” 百姓“贴心人”

2020-06-11 15:04: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日前,喜讯传来,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法庭负责人林建才,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这是他继连续两次获得 “全省优秀法官”、获评“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法官”“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称号后又获得的一项至高荣誉。

2006年1月,26岁的林建才进入上杭法院成为临城法庭的一名书记员,从那时起,他就给自己定位:“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副庭长、法庭负责人,他一步一个脚印、一棒接着一棒往前走。

林建才在古田法庭工作9年,法庭连续9年保持 “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在古田这片红土地上,很多人都知道林建才,并亲切地称他为“才哥”。9年来,他的身影遍布在古田法庭辖区5个乡镇的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厂矿学校、园区景区。他身兼数职,不断在各种角色间切换:他是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号长”,是古田会址景区的“法治宣讲员”,是蛟洋工业园区党员法官工作室的“党员法官”,还是古田苎园村、溪背村的“法律咨询委员”。

2020年5月1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党建共建活动在古田镇“初心堂”拉开序幕,古田法庭联合其他5家驻地单位机构签署党建共建协议,联合举办“政治生日会”,追忆初心、笃定信仰、坚定使命。作为古田法庭支部书记,林建才坚持工作机制创新,汲取红色历史智慧,用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古田法庭“支部+”工程,推行“三化五区”工作法,获得广泛赞誉。

在基层法庭工作,林建才面对的更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但他从不看轻每一起案件。“很多时候,老百姓要的不只是案件的依法判决,而是渴求法院帮他们化解矛盾和纠纷。”9年来,林建才共审结案件1681件,年均办案超200件,无一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零信访投诉,办理的案件总数和调解率均在全院前列。

2019年7月26日,蛟洋镇文都村的村部,室外下着雨,室内一场巡回审判正进行着。原告华某平将亲兄弟与老母亲告上法庭。原来,几个月前,退休多年的老父亲去世,老母亲严某保管了政府发放的抚恤金。严某平素与大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华某平认为自己也是父亲的继承人,理应有份得到抚恤金。

林建才考虑到严某已到耄耋之年,加之涉及的是亲兄弟之间的矛盾,于是将法庭搬到村部来审理此案,希望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在简约却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上,林建才没有一上来就一板一眼地说法律规定,而是语气平和地做思想工作:“父母的养育之恩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有什么能比家庭和睦更重要呢?”“家里有什么事情,与兄弟姐妹商量解决,能增加和气,减少矛盾。”倾听、恳谈、引导、辨法、析理……原本针尖对麦芒的兄弟俩在林建才的教育感化下,逐渐放下心中的疙瘩,态度也缓和了下来,最后这起继承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兄弟俩握手言和、相拥而归。

在古田法庭的日日夜夜,林建才早已忘记,有多少个日子,他白天送达、开庭、调解,晚上灯火长明翻阅案卷飞速码字。但林建才不曾忘记经办的每起案件纠纷为何、如何化解。林建才常与法庭年轻干警说:“法庭虽小,却也关系千家万户,我们肩上的担子不轻。”

“林法官,我起诉的案件还没出判决结果,但是最近雨水特别多,争议的老房子可能存在倒塌的风险,我该怎么办?”近日,陈某东满脸愁容地来到古田法庭找到林建才。不久前,陈某东仨兄弟对古田镇赤坑村一栋老房的房顶进行修缮的过程中,遭到陈某富等8人的阻挠,原来是双方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争议。今年5月12日,陈某东等3人一纸诉状将陈某富等8人告上法院,要求其排除妨害,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案涉房屋为泥木结构,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房梁及木质窗户上均有繁复精美的花雕,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现房屋因年久失修导致屋顶开始漏雨,特别是随着最近雨水的增多,房屋的墙体存在倒塌、木质框架有被腐蚀的风险。5月21日,承办法官林建才了解情况后,告知陈某东可申请先予执行,并于同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准予申请人陈某东等3人对涉案房屋屋顶铺设防水布,禁止被申请人阻挠。同时,第一时间联系该院执行局对该案开通快执通道,防止房屋进一步毁损。5月22日,执行干警在当地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成功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先予执行。

古田是革命圣地,身处红色沃土,林建才经常提醒自己:“作为红土地上的基层法官,就得弘扬优良革命传统,与人民群众心连心,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给群众方便。”他这样说也这样做,对每一位来古田法庭办事的当事人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常常深入基层一线、进山村、下地头,及时查清案情,就地化解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红土地法官的誓言。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罗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