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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开启“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

2020-06-12 10:31: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2日讯 “法官,我真的不用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吗?”“不用,我们今天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替代传统的书记员记录,您的发言录音录像都有啦。”日前,福州长乐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中,正式开启“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

?在此案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书记员的位置是空的,平日里在电脑前埋头速录的书记员却“不见踪影”,他们去哪儿了呢?原来,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长乐法院首次尝试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人工记录,开启无书记员庭审记录的新模式。案件开庭前,主审法官就此次开庭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之后,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正式开庭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5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记录即自动生成,随后以光盘刻录音视频文件,附卷入档。“与以往人工记录相比,庭审录音录像的方式更加全面、客观、方便、快捷,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主审法官董文静告诉记者,在传统庭审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往往要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后诉讼参与人还需花费时间核对笔录,即便如此,书面庭审笔录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情况。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则保障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流程沟通,使庭审节奏更为紧凑,有效节约了庭审时间;同时,也可以让书记员从庭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去,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院将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金融借款案件中率先试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并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试点法院,长乐法院将更加充分利用改革试点优势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探索力度,立足“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扩大小额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