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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竑:在“矛盾”中守护公平正义

2020-06-12 13:01: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2日讯 王竑是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的一名资深驻所检察官。他所在的部门承担了长乐区看守所派驻检察、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对罪犯又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大家都说我们的工作有些矛盾,既要打击犯罪,又要维护在押嫌疑人的权益。但这两者其实是统一的,都关乎公平正义。”王竑说。

探索机制

彰显法律权威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工作之一,这项工作自2012年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后才逐步进入大众视野。“这些年,我们在强化脱漏管、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强化在押人员再犯罪批捕公诉工作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 王竑说。比如2010年针对杜绝社矫人员在被宣告缓刑后持护照出境、出行的脱漏管问题,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家联席会议,制定工作机制,并发出检察建议,促使4名脱漏管人员被抓获;2015年针对保外就医罪犯开展专项检察,共建议收监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9名。

2019年,王竑在办理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涉嫌贩卖毒品再犯罪案件中,发现该嫌疑人凭借半身截瘫、生活不能自理、不宜羁押的情形,有恃无恐地贩卖毒品,成为多起贩卖毒品案件的上家。由于其反侦查能力较强,一直未被查实。此次李某再犯罪,王竑向侦查机关提出“进一步深挖、查清李某其他罪行”的检察建议,同时建议法院将李某予以收监执行。最终李某被数罪并罚,获刑6年,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注重细节

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王竑说,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监督刑事侦查行为与刑事执行行为,考验的是检察官察微析疑的能力。在每个细节与小事背后,都可能存在着侵权、执法不规范问题。

“你因涉嫌什么罪入所?”“不知道。”

“你是否在长乐某地打过工?”“不知道。”

“你是否来过长乐?”“不知道。”

2009年,在约谈一名涉嫌盗窃犯罪的在押人员时,王竑发现坐在对面的嫌疑人竟然一问三不知。

“虽然不认罪的也见过不少,但他看上去更像是个老实的农民,与我见过的拒不认罪的惯犯很不一样。”王竑解释。

王竑通过了解发现,这名嫌疑人是网上通缉人员,警方从四川老家将其带回福建。

“我隐隐觉得不对。会不会抓错人了呢?”王竑回忆。和经办检察官沟通后,长乐区检察院向四川当地公安局发出了协查函,经办检察官也前往四川进行实地了解。通过进一步调查,最终证实了这名嫌疑人确实没到过长乐,真正的嫌疑人是他同村的另一人,对方冒用他的名字与身份证租住在长乐并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