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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所联调跨镇平息夺子大战

2020-06-16 14:1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当初为爱结婚义无反顾,如今离异闹得剑拔弩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6日讯 2010年,屏南县熙岭乡村民吴某(化名)在明知代溪镇村民张某(化名)已怀有身孕且自己并非腹中孩子亲生父亲的情况下,仍然与张某登记结婚。本以为能就此携手一生的俩人,最终还是过不到白头……如今,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异,并就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矛盾纠纷。

一见面就剑拔弩张

离婚战争殃及家人

2019年,吴某和张某的婚姻走到尽头,俩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协议儿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并由女方负担抚养费。

“但事后吴某反悔,以我不让他看望孩子为由,私自在校门口将我儿子强行带回家中,还不让孩子上学。”张某叹了口气,“他说,如果想见到孩子,我要么同意复婚,要么向他赔偿儿子出生至今所花费的高额抚养费……”

无奈之下,张某将吴某起诉至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儿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但吴某仍不愿将儿子归还。张某遂来到屏南县司法局代溪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法院虽已判决,但吴某仍不愿还我儿子。”张某说。

都说结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是两个家庭的事,离婚似乎也是,两家人因此事结下了梁子。吴某的父亲见事态复杂,也请求屏南县司法局熙岭司法所作为“中间人”来协调处理此事。

“这事怎么办?这两家人一见面就是剑拔弩张的态势啊!”为了不让矛盾升级,熙岭司法所所长与代溪司法所所长经沟通决定对当事双方分别进行跨乡镇“对话”。

“背靠背”跨镇调解

卸下男方思想包袱

“反正我身患癌症命不久矣,张某不赔付抚养费,我就喝农药自杀,让她愧疚一辈子!”吴某的母亲扬言。

熙岭司法所所长多次入户劝导,首先对吴某及其父母难以割舍的亲情表示理解,接着通过释法析情,面对面耐心向他们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阐明了其藏匿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张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也侵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两家人闹成这样,孩子会怎么想?他是无辜的,我们做大人的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啊……”熙岭司法所所长说,同时,还向他们说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孩子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应尽的义务。在熙岭司法所所长的反复开导劝解之下,吴某及其父母强硬的态度渐渐软化。

“说的是,婚姻期间双方一起抚养孩子是应该的,抚养费就算了,但吴某借给张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4000元,她该还吧?”吴家人坦言,“同时失去儿媳和孙子,我们一下接受不了……这孩子我们也把他当亲孙子看,还给张某也行,但我们要求能够随时探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