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6月19日公告
杨惠平: 本院受理原告陈江宾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答辩状、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杨琴容: 本院受理原告陈增槐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黄振棋: 本院受理原告许达与被告黄振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郑恭宁(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88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钦铃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江华钦(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三山村689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陈雅贞、陈炜、陈佳、陈楠: 本院受理原告阮丽秋诉被告陈雅贞、陈炜、陈佳、陈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许秋宏: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4275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许秋宏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施海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施海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翁俊彬: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1893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翁俊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18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林亚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亚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林文俊: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州与被告林文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6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文俊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林金州劳动报酬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林文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9日 福建省大航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艺元、金晓勤与你因劳动报酬、合同、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19】第663-66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非终局裁决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的可在30日内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