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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法院宣判一起新型毒品交易案

2020-06-23 10:33: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先前因走私毒品而被判缓刑的毒犯,本以为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殊不知,他竟然又再次利用匿名聊天软件和比特币在网上贩卖毒品。6月22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以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对这起利用匿名聊天软件和比特币贩毒的新型毒品交易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毕某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千元。

据悉,2019年10月24日,毕某宏通过某具有“阅后即毁”特性的聊天软件与林某某取得联系,并约定以0.0466比特币(折合人民币2200元)的价格向其贩卖毒品大麻,并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邮寄至厦门湖里区某小区的快递箱。同月29日,公安民警查获该快递包裹,从中缴获毒品大麻1包(净重19.73克)。2019年11月12日,毕某宏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查,2018年9月18日,毕某宏就曾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刑,本案案发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限内。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毕某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贩卖、运输毒品大麻19.7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因其曾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本案之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毕某宏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其数罪并罚。但因被告人毕某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毕某宏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走私毒品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另悉,在当天上午,湖里法院还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另一起涉毒品案件。被告人吴某毅多次邀请他人来自己的住所内吸毒,最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