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再盗窃 不思悔改“再进宫”
2020-06-23 15:59: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江西一男子刑满释放不思悔改,竟又想方设法干起偷鸡摸狗之事。近日,经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王某是江西瑞金人,2009年就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于2013年9月2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王某为了“发财”,先在ATM柜员机旁偷窥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后扔零钱提示被害人捡钱,转移被害人视线,再用废卡掉包银行卡,窃取卡内现金,共计13万余元。2019年8月,王某被清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调包银行卡的方式,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3710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累犯等情节,清流县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相关新闻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