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0日讯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良好形象。近年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接访理念,建立健全“访、信、网、电、视频”五位一体受理平台。 2019年3月以来,新罗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先后办理群众信访160件,其中来信139件、来访14件、网络来件5件、来电2件,全部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和办理进展或结果性答复,回复答复率100%。 该院组织全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文件精神,把“群众信访无小事”作为新时代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便捷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从信访事项的受理、审查、分流、办理、督促、答复等环节入手,压实责任,完善信访件办理工作台账,分类确定专人负责,以确保信访件及时办理、妥善办理。对所有的信访事项,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解释到位;不属于该院管辖范围的,移送到位。 同时,该院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2.0系统这一新媒体信息工作平台的优势,将各类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信访件全部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录入,实行一案一条码,准确分流、规范办理、及时回复,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信访信息数据库,实现“智慧信访”,切实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能够马上回复的马上回复,不能马上回复的及时分流到业务部门办理,并做好程序性答复工作。对分流到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做到定期督促,了解答复情况,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成为常态,力求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沈美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