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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私家车全面实现APP处理 重点车辆仍需窗口处理

2020-07-02 10:02: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新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7月1日,记者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第157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新政。新政实施后,福州籍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也有调整。即在可异地处理的前提下,私家车全面实现APP处理,但重点车辆仍需到窗口现场处理。

非现场交通违法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及时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新政在福州市施行的具体情况,福州交警支队进行解答。

据介绍,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新政后,闽A(即福州籍)私家车等非营运车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已经全面实现APP处理,可通过“福建交通罚没”APP、“交管12123”APP处理,无需再到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福建交通罚没”APP无法处理需实施记分的省外非现场交通违法和高清非现场违法。此种情况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违法处理”模块进行处理。单位非营运车辆可参照私家车流程进行处理。省外私家车推荐使用“交管12123”APP处理。

针对营运车辆、非营运大中型载客汽车、非营运重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等重点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目前需要市民前往窗口处理。当事人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前往城区各派出所交通违法窗口、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城区各交警大队法制室处理。

交警特别提醒,前面3类交通违法处理地点,市民需按照窗口现场业务办理要求前往办理。计划前往城区各交警大队法制室办理的,目前需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处理预约”模块预约成功后,再前往窗口办理。未预约的现场不予受理,15天后市民还可通过“福州交警”APP进行预约。7月15日后,“福州交警”APP也将上线该项预约功能,市民也可通过此渠道预约城区各交警大队法制室办理。

(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