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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打伤民警 双重罪名获刑罚金

2020-07-03 13:40: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酒后驾车撞到行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近日将乐男子叶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将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20年1月18日晚10时许,被告人叶某饮酒后驾车外出时,撞倒人行道上的行人肖某,造成肖某受伤、一路灯柱子受损的 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将乐县公安局民警到场并将叶某传唤至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但叶某多次拒不配合呼吸式酒精 测试仪测试,用头撞击民警,用牙齿咬伤民警手臂。经鉴定,叶某的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185.86mg/100ml,属醉酒驾车 ;民警损伤未达轻微伤。经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叶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归案后,叶某如实供述 自己的犯罪事实。另查明,被告人叶某家属已向被害人肖某赔偿人民币9万元。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叶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又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吴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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