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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司法温情有底线 诉与不诉看情节

2020-07-03 14:09: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有的人从少年踏入成人的时候走错了一步,于是生活中美好的一面就和他们永别了。”近期,不少网友看了热映网剧 《隐秘的角落》后感叹道。而在现实中,检察机关正积极引导摆正那些“扭曲”的青春,努力挽救“隐藏在角落”的年 轻人。

2019年9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陈某(18岁)伙同饶某(14岁)、李某(15岁)和刘某(20岁)相约到福州市马尾区盗窃摩托车,4人在江滨路转了几圈没找到无上锁的摩托车。李某便提议去远一点地方找目标,陈某表示自己已满18岁,不想去 现场,在公园等他们的消息。随后,李某、饶某、刘某破坏马尾区某便利店门锁,入室盗得现金2000元、1部华为手机、 两纸箱香烟、饮料、耳机等物品价值人民币8400多元,4人共同参与分赃。

2019年9月29日,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陈某、刘某因已达刑事责任年龄,被依法移送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 、饶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陈某、刘某父母得知此事后,共同赔偿被害人7000元,并获得被害 人谅解。

办案中,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年轻的陈某、刘某感到惋惜,俩人正值青春年华,本该好好学习,为理想挥洒汗水,如 今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律是严肃的,它有不可突破的底线和规则。该案中,陈某等4人属于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 ,具有社会危害性、且盗窃金额较大,符合提起公诉条件。但法律是有温度的,亦有着洞察人心的温情和柔软,如果对 陈某提起公诉,他的人生将蒙上“灰色的尘埃”,有可能毁掉一生。

法律的温度在于设置了酌定不起诉,借助司法办案人员的眼和心,洞察每一个触碰它的人是否需要被惩戒、是否可以被 宽恕,从而为无心之失、认罪悔过、弥补过错的犯罪嫌疑人找寻救赎路径。

虽然该案犯罪金额较大,但考虑到陈某刚满18周岁、在该案中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被 害人的谅解,且有立功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马尾区检察院于6月15日决定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而对于刘某,虽然 也自愿认罪认罚,但和陈某相比无立功的从轻、减轻情节,该院同日依法对刘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程慧 林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