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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买单不买单 老乡饭局变“犯局”

2020-07-07 13:41: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7日讯 本是同乡好友高高兴兴聚餐,却因买单问题发生口角后大打出手。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乔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f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9月18日晚8时许,被告人乔某与老乡兰某、孙某相约到龙海市石码镇的夜市摊位吃饭。原本彼此客气,说好由兰某付酒钱,乔某付菜钱。但是,到了买单的时候,乔某却称自己没带钱,让由兰某先行垫付。

三人步行回住处途中,兰某觉得乔某不够仗义,就买单一事与乔某理论,结果二人越吵越凶,最后竟动起手来,乔某殴打兰某致其右侧锁骨等部位受伤。经鉴定,兰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乔某后悔不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兰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兰某的谅解。法院经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颜丽月 刘慧瑛 黄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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