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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诈骗案

2020-07-08 19:2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8日讯 以虚拟消费刷单套现为由,骗取被害人信用卡内的钱,转入自己账户用于还贷。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张某某诈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从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张某某利用虚拟消费刷单套现,能提高信用卡额度,套现资金会及时退还为由,让杨某某等10多人 将自己的信用卡、密码及手机交给自己以作为媒介。后张某某不仅将被害人的信用卡在多家店铺套现,还私自利用被害人手机 申请网络贷款。事后张某某并未按承诺提现,而是将这些钱款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挥霍。被害人发现张某某承诺的信用卡提 额没有成功,银行和贷款公司催收还款,才意识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某诈骗金额达数十万元。

(吴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