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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兆

2020-07-14 10:4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修复社会关系

“办案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恶性犯罪但毫无悔意的犯罪嫌疑人,也会遇到一些偶发犯罪但恶性较小并且满怀悔意的犯罪嫌疑人。”黄兆认为,对于这两类人,只有在法律框架内采取“严惩”和“挽救”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实现司法的价值。

今年5月,马尾区检察院对盗窃只为给刚做完手术的孙女增加营养、案发后及时赔偿损失的70岁老人刘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全院干警捐款,挽救了三个濒临破碎的困苦家庭。

“这就是我们‘善良司法’的一个很好的实践。”黄兆告诉记者,“我希望我们的检察官能时常考虑:我们还能做什么?为受害人,为困难群众,甚至是为哪些主观恶意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我们还能做什么。”事实上,这些理念已经逐渐根植到马尾区检察院每一位办案检察官心中。

2020年4月23日,马尾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了一件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两个七旬老人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引发肢体冲突致被害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被害人唐某某都在马尾区的某庙内值班,二人都是遇事就激动的“性情中人”,常常因为一些琐事而争吵,矛盾由来已久。

“案件虽然简单清楚,但如果简单审结,两人的矛盾还在,并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承办检察官兰燕并不急于审结案件,而是积极同双方沟通,说服双方同意接受调解并对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向,随后迅速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办理该案。

5月14日,在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陈某某和唐某某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表示“羞愧”的同时更表示了“歉意”。两位“夕阳红”老友终握手言和。

“虽说比简单审结多做了很多工作,但最终能唤醒他们心底的‘善良天使’,而且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还是很值得的!”兰燕说。

(本报记者 林珊)